DFB/FCB,格策人蜜,罗伊策本命,新穆/猪波/脸鱼/咩短/巨迪/胡花/许霍/博惜莱

问卷混更大法:写手20题

因为太久没更新,内心稍微有点愧疚,但是文呢又不可能立刻被码出来,所以让我们来填个问卷混更吧!(喂


01. 笔名(如果可以的话,请简述他的由来)

其实我在不同圈有不同的id,因为我本质上十分缺乏安全感,把网络和现实的界限划得比较清楚,因此会刻意不在网络上暴露和现实有关的信息,非常非常害怕掉马。所以换个圈就换个id,这样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点……除此之外也通过别人怎样叫我来区别是哪个圈认识的朋友。

七季这个名字现在基本上用于足同圈、欧美圈和哈迷圈子。

具体到说这两个字的由来,其实是很久以前玩剑网3的时候,我主玩的门派是七秀,虽然是天卦但是特别非,一直刷不出大扇子,于是建了一个秀秀萝莉小号,起名叫七季。因为季和秀看起来非常像,刷金团的时候经常被人围观:哇!原来七秀这个id被你抢注了!

后来这个小号很顺利地刷到了大扇子,因为一些原因把这个号送人之后,第二任主人改了名字,我就把七季这个id保留了下来。

我自己特别喜欢7这个数字,七季如果用东北话念出来的话,听起来又很像“奇迹”,所以当我转战lofter,花了几个小时打理我的主页并苦恼取什么名字时,这两个字一下就跳了出来。

于是我就顶着这个id开始了在lofter到处勾搭太太的欢乐旅程!


02. 大概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事写作的呢?在那之后,引发你「想继续写下去」的动机是什么?

如果说写故事的话,应该是从小学开始的。

我上小学的时候其实作文一直都不好,每次老师让写日记我就只会写流水账。班级里办班刊,别的同学的作文都能被老师选中登上班刊印出来,只有在诗歌特辑的时候,我才能靠着运用各种奇怪的比喻让自己的“诗歌”在班刊上占据一个小小的角落。

小学三年级时我接触了哈利·波特系列,感觉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。我突然发现世界上还有这么奇妙的故事,原来不只我一个人成天想象自己会魔法!受到罗琳的启发,我突然意识到脑海中那些胡思乱想也是可以被写出来的!于是开始尝试写我的第一个小故事。

那时候我发现我不是不会写故事,我只是不会写发生在身边的故事。因为我的所有精力都用于成天在脑海中瞎想,根本没空在意身边发生了什么。

那之后写故事就成了我的救命稻草。压力大到差点崩溃的初中,很多次冒出自杀念头却没胆量的初三,只有写故事能让我保持一点点希望。我真的非常感激那时候的语文老师,每次我将小故事写在考试作文里,她都会给我鼓励和夸奖,还会让我在课堂上念出来给其他同学听。对于习惯性自卑的我来说,语文课就是我对黑暗的初三最美好的回忆。

后来我如愿考上了省重点高中,第一次知道原来上学居然可以一周休息两天,而不用强制留下来补课!闲暇时间多了起来,我也因为写故事认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伴。那时候九州系列非常有名,我们也一起弄了一个架空世界写奇幻,设定集还曾经获了奖。住校的高三,早五点到晚十点无限循环的背题中,每周定期和小伙伴们讨论故事和设定,互相传阅手写的稿子也成了我们最快乐的时光。

后来我们都上了大学,也因为一些矛盾放弃了那个世界,我却一直没有放弃写作,零零散散地写一些小故事。直到2014年,我因为格策弟弟粉了德国队,并借由德国队认识了皇皇,皇皇向我安利了lofter,我才慢慢抛弃原本的自己,变成现在的样子。

2015年我开始尝试写足同,第一篇是《少年游》用习惯的文风再加上球员的设定,居然也得到了一些小伙伴的回应。当时我非常开心,就像我的作文得到语文老师的鼓励一样,评论里面的认同感然我喜欢上了lofter这个地方。

2015年夏天我辞职考研,准备自己选择接下来的人生道路。在听考研英语网课的时候,单词书上lavish的词义写着“过分慷慨的”,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句话,是弟弟对马口说的:“即使是对我,你也总是过分慷慨”。当时我整个人打了鸡血一样,拼命想要把这句话和它背后的故事写下来。我用一个小时写完了大纲,又和皇皇讨论了一个晚上,最终她决定加入这个故事,于是就有了后来的《Une double vie》。

这是我第一个写完的足球同人,也是我第一篇严格按照大纲写完的长篇小说。之后我就开始了写长篇的足同写手之路。虽然现在的精力已经不在支持我写长篇,但写故事依然是我热爱的事,等猎梦人完结,我不会再写长篇,但还会尽量把想讲的故事讲给大家听。


03. 觉得自己的文风是什么样子的?其它人又有什么看法?

以前写奇幻的时候获得的评价是文风华丽,很擅长大段的景物描写和辞藻堆砌,现在的话应该是更擅长写对话,反而对心理描写和景物描写涉及的少了(也许是写剧本的后遗症

皇皇对我文风的评价参见她16年被我逼迫着完成的问卷:

说到七季的文风……

并非没有文风,她现在的文大部分都是现代文,驾驭的很好呀,而且蛮搞笑有些段落,只是因为题材原因无法展现的更多而已。

如果看choisir里罗伊策童年回忆的那篇,非常有史诗啊娓娓道来的感觉,包括新写的那篇许霍,还有那篇猪波的通信文。觉得她会很适合带有历史背景的回忆风。

如果仔细看她那种描写梦幻场景和细腻情感的段落——比如choisir里格策向精神深处寻找另一个自己,

然而等在楼梯底部的却并不是期待中的那片草地,而是另一种他熟悉的事物——海水。石子路尽头的海水已经涨了上来,淹没了他想去的那个岔路口,淹没了他看见过的冬青树林和开着花的爬藤,甚至淹没了他的最后一级台阶。

你就会知道,似乎给七季一个机会,她就能塑造出一个梦幻、缥缈的世界,在那里,你可能看不清触不到摸不透,但有一种感受一直围绕着你。

这才是她最拿手的,会带给你惊喜的地方。

所以,梦幻、细腻、回忆史诗感。


04. 早期的文风和现在的落差大吗?请具体说说?

落差我觉得不准确,应该说是风格的转变吧。

其实变化还是非常大的。

我早期写的都是古风文,行文会更考虑制造意境,用词也尽量贴近古代语境。为了防止掉马,就贴两段看不出人物姓名的好了2333

大概13年左右的架空古风:

若是此刻能与这梦境中人交谈,我定要质问他何为愿赌天意。在我看来,这哪里是赌天意,分明赌的是人命。可转念一想,天意从来高难问,历朝历代战事不可胜数,有哪一次不是以千百计的人命赌胜机,谁又曾说过半个不字。想来成者王败者寇,那些想要说不的人,也已无法开口了吧。天道这般无常,若是我命该如此,又何必多此一问呢。

算算时辰,天已晚了。

落日把仅剩的光芒抛过山脊,在漆黑的山峦的剪影边留下一抹橘黄。天正冷下来,黑水河潮湿的水汽缓缓蔓延,又被冷意凝结成一滴滴的夜露,挂在叶子上、帐篷上和栏杆上,然后慢慢冻结成冰。寒风更盛,徒留在山峦边缘那浅淡的光亮,成为这个寒冷夜晚唯一一缕稍纵即逝的温暖。

营地东边隐约有了些动静,我赶忙收回蔓延的思绪,悄悄穿回帐篷里。

那个我一生也不愿再触碰的噩梦,终于还是来了。    

现在因为写足同,更多的要考虑英文语境,所以写出来的东西翻译感更浓一些。这一点其实HPAU里面体现的更明显,贴一段咩短番外《第十四个预言》的开头:

菲利普·拉姆工作日的一天是从一声问候开始的。

这是最近才开始发生的,自从魔法部的升降梯在三楼以下罢工之后。菲利普甚至觉得这就是傲罗指挥部的那帮人搞的鬼,他们最近对薪资待遇不满,正吵吵着要求加薪呢!后来事态还是在救世主哈利·波特司长本人出面的情况下才勉强控制下来。菲利普满意地看到热罗姆和安德烈都没有牵涉其中,不过他敢打赌,那两个人对升降梯这件事一定知情。毕竟给每一部升降梯都施加上干扰咒,让它们完美越过四至七层直接停靠在三楼,仅凭几个出色的傲罗是不可能办到的,更何况是在24小时都有人工作的魔法部。

不过他暂时还没去问他们,因为两个人都在外面出外勤,或者说得更直白些——公款约会。热罗姆去了波兰,而安德烈?不出意外应该是在巴西。所以至少在升降梯恢复之前的这段时间内,菲利普只能求助于巴斯蒂的壁炉,而眼下,壁炉的主人正露着一口白牙朝他打着招呼。

是不是差别还是挺大的?

最近的一篇锤基《Till the Beginning》也被评论说翻译范儿,摘一段过来:

Thor的成长并非一夜之间的,因此难免会被人忽略。从他的哥哥能拆穿他的谎言开始,Loki就知道Thor已经一步步地开始蜕变,直到睿智开始武装他的头脑,雷霆开始听任他的指挥。他英俊而强壮,肌肉鼓胀,身材魁梧,他失去的一只眼睛让他显得更加神秘,风暴和雷电的力量将为他加冕。Thor真正成为了一位天神,Loki无比欣慰地想到——阿斯加德当之无愧的王!

之所以不写《少年游》其实也有文风改变的原因啦,习惯了写足同之后,再想拗回古风的调调可能稍微有点难啊2333


05. 喜欢的风格(不论是文字、故事的走向等)是什么样子?

老实说,我喜欢的风格就是自己永远也学不会的风格,比如皇皇的黑帮和犯罪题材文,比如五太的咩短文,还有锤基大神民黑太太的文!

具体来说的话,皇皇的文我最喜欢的是她冷硬的文风,比如她好不容易完结但番外是个坑的杀手系列(看文戳杀手1-2(AU R18)) 。皇皇平时是个战争题材、黑色电影的爱好者,喜欢的电影风格就很冷硬,所以她的文风也会不由自主地受一些影响。她的文就是那种简洁又有力,没有啰嗦的描写,仔细看的话她行文也很少用不必要的形容词副词,讲述起来简单清晰有逻辑,但是在该煽情的地方一样像刀子似的精准刺中泪点。

五太最厉害的地方是剧情设计。《覆巢》写了好几年,《混乱时期的爱情》也是跨度有一年多,虽然现在文删了找不到,但是能看出五太在构思故事的时候,对于剧情的推进,人物之间的关系以及文中的每一处小细节都是有精心设计过的。这是我最佩服她的地方,她对于自己的文字有着极强的掌控力,看她的文会让我想到罗琳,我觉得她们是同一类型的作者,她们脑海中有一个完完整整的世界,并且对这个世界的每一处细节都了如指掌。

民黑太太最厉害的地方是文笔。如果没看过她的文,推荐一定要看《弑神之法》和《凡人之爱》,她写文没有欧美圈写手普遍都带有的翻译腔,也很少用大长句,但是她的文就是能让人完全被代入进去。民黑太太对于人物心理的拿捏真的非常极致,你能在她大段大段的心理描写中完全体会到人物的情感,并随之大哭大笑。看民黑太太写的锤基,会想到原作写成小说也就不过如此。强烈建议没看过这两篇的都去随缘品一品,锤基圈的珍宝太太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!


06. 觉得自己最擅长写什么?(如果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的话,想想在写什么的时候感觉键盘/ 笔杆要爆炸了)

本科专业的后遗症就是最擅长写对话!

每次一写到对话就文思泉涌,写得无比流畅,单章字数都会变多哈哈哈哈哈!


07. 最不擅长写的又是什么?(如果不知道自己不擅长什么的话,想想在写什么的时候总是遇到瓶颈)

最不擅长写战斗场面吧……还有写肉!

真的完全不会写肉,所以至今写文都超级清水。战斗场面虽然写完看着很爽,写得时候超级痛苦,怎么把脑海中的战斗画面用文字表现出来真的太难了!猎梦人每一章卡这么久也是因为越到后面就越多打戏……

 

08. 你写一篇小说/文章需要多少时间?

以前一天能写一章,现在一个月也不见得写得出来一章……

现在每天能码1000字就不错了,真的是龟速(。

 

09. 在开始动笔之前会花多少时间准备呢?

会想好再动笔,所以有时候酝酿的时间会相当长。

如果事先没有查清楚资料,或者想不到这一章剧情要怎么发展,如何开始如何结束,中间细节怎么安排的话,我是不会下笔的。所以当时写Dunkrik那篇空军组的时候,查了两天资料才敢下笔,虽然最终成品也就几千字。

现在猎梦人卡住也是因为没有完全想清楚战斗场面要怎么写,而且因为手术原因有一段时间都在各种疼,所以已经卡了一个多月了……

 

10. 在创作的时候有什么特别习惯吗?它有没有造成什么困扰?

特别的习惯……硬要说的话,我可能很爱用完成时,也就是“了”字用的很多。对于同一件事的描述,我会下意识地选择用完成时来讲。

比如讲打开罐头,也许别人会这么写:

他甩甩手上的水,拿起工具对付那个罐头。

而我会这样写:

他甩掉了手上沾着的水,用工具把罐头盖子撬开了。

这就导致我每次在修文的时候,都会想方设法地把“了”字改掉,不然一段里面要有几十个“了”字,我自己都看不过去。


11. 是手写派还是打字派?创作时使用的工具是?(惯用的笔记本、笔、程序等)

打字打字!手写也试过,但是写字的速度会跟不上想的速度,写的时候还要分心去克制脑海里的想法不要速度太快,总会写着写着就忘了刚才想了啥(。

习惯用的码字软件就是word啦!pad的话因为买了笔所以会偶尔心血来潮地用笔写一写,用的软件是Notability,但是每次都会被自己的字丑哭,最终还是换到电脑码字。


12. 有写草稿的习惯吗?草稿跟正式稿的风格有落差吗?

没有这种习惯,写之前列大纲是我能做到的极限……

 

13.喜欢写什么样的题材?

非现实题材,比较天马行空的,带有奇幻、神秘色彩的故事。比如《Choisir》是个穿越的平行世界的故事,《马里奥与消失的国王》是HP题材,《猎梦人》是超能力的都市奇幻。

或者是距离现在有时间跨度的故事,比如19世纪架空系列,就是写发生在过去的悲剧。

总之就是不写现实向!《Message》那种半现实AU就是我能接受的现实向极限了2333


14. 最喜欢的文字创作者(不论是自创、同人写手或职业作家)是谁?他们有影响到你的文风吗?

职业作家的话肯定是J.K罗琳,毕竟是我的写作启蒙,影响了我人生的一位作家!

同人写手的话是 @jaz 太太,五太拉我入咩短坑!虽然五太现在删文出圈了,但是真的感谢太太之前写过的所有咩短的故事!

原耽写手的话肯定是 @Specificity 毛毛老师!跪求大家去看毛毛老师的文啊!真的是瑰宝!每一篇都是精品,我是看《卢瓦索先生的漫长夏天》入坑的,这个故事陪伴了我一整个冬天,就像寒冬里的一个暖炉,虽然最终会燃尽,但是留下了实实在在的温暖和感动!


15. 你有梦想过你能当上作家,或者能从事相关的职业吗?

没有想过用文字吃饭,始终当作一种爱好。

因为读完本科四年,我充分认识到我的文字才华不算出众,不足以支撑我以此谋生。当作兴趣爱好勉强可以自娱自乐,如果当作职业,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自信可能就会被完全扑灭。


16. 在文字创作上有什么特别的经验或回忆呢?

特别的经验好像没有,回忆的话在第2题说了很多,这里就不再多啰嗦了2333


17. 那么,你喜欢写小说这件事吗?或者说你对它的热衷程度如何?

喜欢,非常喜欢,能把脑海中的故事写出来并且写完,会有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。

但也仅仅是喜欢,完全没到想把这份爱好转变成为工作的地步。


18. 从一开始到现在,觉得自己写过最喜欢的文章是?请节录一个片段。(不论自创、同人、学校作文,如果都有喜欢的也可以都放上)

之前也说过几次,我目前为止最喜欢的自己的文是《亲爱的安德烈》,是我从写文以来笔力的巅峰。

最喜欢的片段以前皇皇也贴过,就是这两段:

东风就要来了。

它正聚集着,我已嗅到它的气息。

在维拉,在安德洛斯城,在广袤的西部旷野。

在人丁稀落的街头,在腐朽的绞刑架上,在荒草横行的麦田里。

在少女们微笑的唇角,在青年们高谈阔论的玩乐场,在每个自欺欺人的脆弱谎言中。

它将袭来,它将翻天覆地,它将摧枯拉朽!

啊,安德烈!

它在耳语,它在啸叫,你听到了吗?

 

生命之舟在离我远去。

而你,我的风帆,仍在黑暗中指引我走向你。

亲爱的安德烈,

我将在那未知的终点等你。

等你带着生命般悠长的赞美归来。

等着你和我一同发愿。

愿有一天,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,能爱其所爱,恨其所恨。

愿有一天,所有的爱情都能够活在阳光下,被人们祝福。

愿有一天,人人生而平等,人人得有自由,他人不是地狱。

愿有一天,美不再禁锢于牢笼,黑暗退却而光明降临。

愿我和你,或千千万万个我和你,都将得到理解和宽恕。

不光是喜欢这种遣词造句,而是喜欢我在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。虽然这是一对冷CP,这篇文没几个人看,但我还是想借这个19世纪架空的外壳,和发生在这个时代下悲伤的故事来表达我对于同性之爱的看法。

最初这个故事借鉴了王尔德和他的恋人珀西,但是把文里的小霍和乐乐写得更坚定些,让他们成为向压迫反抗的斗士,为后世的同性爱人们能够活在阳光下而不懈奋斗。

之所以这样安排,是我觉得写文,尤其是M/M和F/F同人文,不应只是将同性之爱当作一个噱头。我们萌的,或者说腐的,是两个人之间的羁绊,而不是单纯的“他们两个很好看,站在一起非常登对”,这是为什么我很少能吃得下拉郎的原因,我觉得很多拉郎(我所看到的大部分)都仅仅只是觉得他们脸很配。

此外想表达的,就是对历史上曾经和今天依然在为LGBT人群的权益奋斗之人的尊重,如果没有他们,我们周遭的风气不会对他们越来越包容。如果回到十年前,我爸妈和他们那辈人一样,是完全不能接受同性恋的,但是现在,在网络环境以及我自己给他们持续不断的科普下,他们已经能做到即使不习惯,也对同性恋人群报以尊重和包容。

我觉得这就是进步,这也是不断发声和奋斗的意义。

身为一个同人写手,我们喜欢看到同性之间的爱情,那么我们能做的,也就比仅仅是写文要多得多。就像我每一篇文章里都在下意识强调的,即使是同性之间的喜欢和爱,两个人也应该是在感情中平等的,所以我不会刻意强化一方而弱化另一方,而是会将他们当做相爱的两个独立个体。这也是为什么我更容易接受无差和互攻,而不是单纯的“爱他就让他做受”。毕竟一段真正的同性关系里都不会有永远的1和永远的0,时不时逆一下还能增加情趣,更何况是同人文中的关系了,对吧?


19. 喜欢自己现在的文风吗?希望自己的风格有什么样的改变?

还算喜欢,感觉比之前写文更务实了一点。

希望能把不擅长的地方加强吧,让故事看起来更吸引人也更有趣味(比如学会写肉(不

 

20. 最后,请你点五位有在写作的朋友填写这份问卷。

写手小伙伴倒是够五位,但是不知道她们会不会填2333

艾特一下试试!  

 @三号床皇室  @烟萝引梦  @团子糯  @Faust1621  @Δ角砂糖Δ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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